异地就医忘记备案如何报销 视情况而定
2024/4/10 11: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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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2年,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实施《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跨省异地就医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得到进一步完善,其中明确:取消省内住院和门诊异地就医备案申请。
目前,西安市参保人员在省内不用备案,即可直接就医结算。
那如果涉及跨省异地就医,该如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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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三步
个人办理异地自助备案后,参保人员因病需住院治疗时,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按照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要求执行。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前往本人备案的就医地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①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②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功能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持实体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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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及时进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那就需要在手机端进行异地就医补办,具体可按照《跨省异地就医,如何为他人备案?》(点击直接跳转查看)操作步骤进行补办备案。
另外需注意的是:在备案时间选择中“开始备案”的日期需早于在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就诊的日期 (发生的费用将直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注意:
对于非急诊且未转诊、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或未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降低报销待遇,医疗费用在西安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二十个百分点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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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入院到出院结算
1.入院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所选择统筹地区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登记就诊手续。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备案有效期限内,到所选择统筹地区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登记就诊手续。
2.转院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期间,因病情需要转往备案地以外地区就医的,需先办理出院手续,然后凭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自助办理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方可转院就医。
3.出院结算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终结后在医院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参保地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进行结算,参保人员仅需向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按规定需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参保人员因医保系统网络故障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属于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