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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购房积分怎么算 情况是这样的

2024/4/21 14: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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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房积分


常见积分问题解答:

Q1、5年内无购房记录,是按网签时间计算,还是产证下来的时间算呢?

答:按网签时间

Q2、社保缴纳月数的依据是什么,去哪里查?

答:社保缴纳月数是指在本市按月正常缴纳,自2003年1月起算,以社保联网反馈数据为准(不包括:农保、居保、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异地转入本市,一次性征地补偿等)

Q3、无法通过社保联网反馈数据准确体现社保月数怎么办?

答:现退役军人、博士读博期间、镇保人员、协保人员,通过社保联网反馈数据无法准确体现其在本市工作(服役、读博)期间按月正常社保缴费情况,应当由认购对象提供相关佐证资料予以核定其社保月数。

涉及此类情况的认购对象需在认购截止日前提供相关资料

Q4、社保有要求连续社保吗?

答:不要求,按缴纳社保的实际月数来计算

Q5、年限分最高是多少分呢?

答:年限分=认购对象的社保缴纳月数*社保缴纳系数

社保缴纳月数从2003年1月开始算,一般截止认购起始日前的2个月。(按开发商公示的认购文件为准)

Q6、家庭买房,夫妻交的社保月数不一样,怎么计算年限分?

答:家庭买房年限分按社保缴纳较高的一名成员计算

Q7、两个及以上家庭认购,分数怎么计算?

答:认购对象包括两个及以上家庭的,按其中总分(基础分+年限分)较低的家庭计分。

Q8、双方沪籍,离婚后,净身出户一方,是否算无房户?

答:如果在离婚前,夫妻家庭名下只有一套房,他还可以购买一套;

但如果离婚前,夫妻名下有2套房,甚至更多,离婚后其中一方名下无住房,如果离异不到3年要购房,在核查环节,会核查到3年内夫妻名下拥有2套住房,就不能购房。

Q9、同一段时间,只能认购一个新盘吗?要等多久才能认购第二个?比如交完认购金,没入围,马上就可以去认购第二个了吗?

答:同一认购时段内(认购开始至摇号结果公布)大部分情况只能认购一个楼盘

Q10、公务员社保月数怎么计算?

答:公务员2014年后才有社保,2014年之前可以由所属机关开具证明,计算社保月数

Q11、计分政策实施以后,非沪籍单身是否可以参与计分买房?

答:目前的计分政策主要针对认购客户和摇号。非沪籍单身是限购的,所以不能参与认购摇号;符合条件的非沪籍家庭可以购买一套房

Q12、社保缴纳系数规定的标准是什么?

答:社保缴纳系数区间:每月0.1至0.24分,按上市项目产品类型、面积决定。大概率跟套均总价有关,但不绝对,按开发商公示的认购文件为准

Q13、政策出来前以前补缴的社保月份算吗?比如在政策出来前,补缴过2016年三个月的社保

答:补缴社保部分不算

Q14、夫妻双方一人非沪籍,一人沪籍,名下无房,正常社保缴纳,参与摇号时,算沪籍家庭吗?社保算分部分也是取高的一方分数吗?

答:沪籍家庭,取高值

Q15、请问名下无房5年内无购房记录的范围仅是上海,还是全国,房子在外地,可以算无房户吗?

答:目前计分政策仅限于上海范围内

Q16、满五唯一的房子,卖掉以后,算无房户吗?

答:满五唯一的房子,卖掉以后是算无房户的

Q17、我有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是几个人的名字,2002年左右买的。但2018年改过份额,算5年内有购房记录吗?

答:不算

Q18、父母通过赠与的方式把子女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算子女的5年内的购房记录吗?

答:通过赠予的方式把子女的名字加到房本上,不算购房记录。但如果是2021年1月23日之后操作算名下有房。

Q19、你好,名下房产中认购对象(及其家庭成员)中的“家庭成员”算不算父母?

答:不算

Q20、买房新政策中,退休人员社保年限怎么计算?

答:退休人员的社保年限是交多少个月算多少个月

Q21、认购组数与准售房源套数比例小于等于1.3:1的,不使用计分排序,会怎么样呢?

答:认购组数与准售房源套数比例小于等于1.3:1,不再进行计分排序,全部纳入公证摇号

Q22、赠予在同一张产证上的一方,影响无房部分打分吗?

答:要看赠予的时间,如果在2021年1月22日之前赠予,则算无房。在2021年1月22日(含)后赠与他人的住房,仍计入认购对象名下。

Q23、承租的公有居住房屋算有房吗?

答:在计算积分时,认购对象承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记入认购对象名下住房套数。

Q24、上海人去外地当兵社保算积分吗?

答:算

Q25、博士的社保月数怎么计算?

答:在读博士可以开学院证明,已毕业的提供毕业证书,在上海就读期间,计算社保月数(以上就读学校需经由学信网认可)。

Q26、境外人士购房也要积分摇号吗?

答:境外人士符合条件可在上海购买1套,也按照计分摇号方式来认购。

Q27、企业认购怎么计算分数

答:企业参与认购的,若项目启动计分排序程序,不纳入公证摇号名单


二、新房认购流程

1、新房认购流程


2、上海新房认购须知

①一般情况下,项目认购时间截止后至开盘时间前,还可以认小筹。

②大筹和小筹的区别在于:新房开盘前,公证处组织摇号,大筹先选房,大筹选完小筹再按照认购顺序(或者开发商的摇号规则)选房。

3、新建商品房限售政策

2021年3月3日政策:实施住房限售。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

新盘一旦触发积分制,同一批次所有房源都限售5年。其他不触发积分制的新房,则不在限售之列。


三、购买新房需提供资料

1、户口簿/户籍证明

需要原件+复印件2份

①户口簿整本复印,页码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②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须与实际情况一致,否则需至派出所更新;

③户口簿上未成年小孩,若无法直接判断出不是认购人子女,需提供该未成年小孩出生证明;

④若为丧偶,如果户口簿婚姻状况没有体现“死亡”或“丧偶”,需提供死亡证明

⑤户籍证明需体现户籍证明号;

⑥集体户口需提供户主页,若无法提供原件,复印件需至派出所盖章。

2、身份证明

需要原件+复印件5份

①所有家庭成员(单身/已婚家庭+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一页仅限1人;

②香港(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澳门(澳门身份证及回乡证)、台湾(大陆往来通行证)、外籍(护照:照片页、签证页、签名页,需提供翻译件)

3、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需要原件+复印件2份

①所有婚姻证明材料需为带章的原件;

②结婚证/离婚证,需整本复印;

③离婚证明: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民事调解书、法院判决书及生效告知书三选一;

④若有过离婚史需提供离婚证明(若有多次离婚史,需提供多次离婚证明);

⑤结婚证或离婚证上姓名、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信息不符,需至有关部门更新为最新并一致状态;

⑥三年内离婚人士若离婚协议涉及房产(土地性质为集体和商业性质除外),需是明确分割清楚的,否则需提供补充协议;

⑦国外结婚证需提供翻译件,并由大使馆认证;若国外结婚证显示的证件号码与认购登记时出具的证件不一致,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例如出入境证明等。

4、未成年子女出生证(若有)

需要原件+复印件2份

①未成年子女出生日期在结婚证日期之前的,需至街道计生办开具“未婚先孕证明”;

②未婚生育需开具相关证明;

③国外出生证需提供翻译件,并由大使馆认证。

5、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预告登记证/网签合同/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需要原件+复印件2份

①整本完整复印(产证如有附图页,原始状态及展开状态均需完整复印,产证附图如以二维码形式展现,二维码原始状态复印,二维码扫出的附图打印);

②沪籍认购人2011年1月31日前与父母共同共有,不在限购范围内的房产,若因房产变更导致现产证日期在限购政策后,除提供产证外,还需至房产交易中心调阅其原始记录,并提供与父母的关系证明;

③5年内通过赠与方式转让的房产必须申报,同时需提供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该房产历史赠与记录。

6、产调

需要原件+复印件2份

①认购人及家庭成员(配偶)都要提供,名下无房也要提供;

②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的盖章原件或随申办“市民云APP”查询结果的“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现状)”截图彩色打印。

7、上海市社保或税单(若为非本市户籍)

需要原件2份

①必须是第一认购人的社保/税单,且必须是上海本市的;

②外省市户籍提供认购截止日往前推63个月累计满60个月;境外提供认购截止日往前推1年;

③税单缴税类型为“工薪所得”或“劳务所得”,60个月累计纳税金额需满1万元。

8、劳务合同及工作类居留许可证(若为港澳台及境外)

需要原件+复印件2份

①劳务合同时效需覆盖至认购截止日往前推1年的劳务合同;

②劳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以骑缝章(都是红章);

③社保/税单缴纳的公司需与劳务合同上的公司保持一致,若社保/税单上无法体现公司名称,需提供劳务合同公司与社保/税单缴纳公司一致的证明。

9、资金、存款类证明

需要原件+复印件2份

①认购金银行卡务必提前开通大额刷卡支付功能,避免因限额而影响认购;

②支付认购意向金的银行卡原件必须是第一认购人名下,在上海开户的借记卡,卡背面签名栏需持卡人签名;

③认购金银行卡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写上卡号、开户行(具体到某分行/支行)、持卡人姓名及手机号;

④支付认购意向金的银行卡权属证明需体现持卡人姓名及卡号;

⑤存款证明/资金冻结证明必须为第一认购人名下;

⑥资金冻结证明需是开发商指定银行支行出具;

⑦资金冻结证明存款金类型仅限现金活期存款;

⑧资金冻结证明(活期)的周期不得少于30天到45天(以开发商公告为准),资金冻结证明原件将于选房次日后归还;

⑨参照银行认房认贷口径认定的首套或二套房首付比例;

⑩上述冻结资金金额均不包含认购意向金;

⑪资金冻结证明冻结起始日为认购材料公示期至认购截止日期间任意一天,资金冻结证明冻结截止日为不早于认筹时间;

⑫如意向认购客户无法提供符合首套房资格的有效证明,一律以二套房论处;

⑬资金冻结证明将由相关银行机构验证真伪,是否有限以银行判定为准,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10、征信报告

需要原件2份

①有效期为1个月以内,需显示个人住房类贷款记录;

②所有认购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的征信报告都需提供;

③如无法提供征信报告,则均需按照二套提交资金冻结证明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1、军人

现役军人

《部队政治工作部证明》原件

《军官证》复印件

退役军人(自主择业)

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开具的证明,原件

《军人退役证》复印件

退役军人(同一安置)

单位证明,原件

《军人转业证》复印件

消防救援人员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信息表,原件

在职证明,原件

2、博士后

博士毕业

《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注意:硕博连读提供研究生院转博证明,原件

博士后毕业

《博士后证书》复印件

出站证明

3、镇保

镇保人员在职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交费情况,原件

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原件

镇保人员退休

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轨迹证明,原件

养老金核定表,原件

4、协保人员

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轨迹证明,原件

养老金核定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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