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笔小球是谁 辣笔小球新浪微博地址
2024/9/22 10: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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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法课堂】侮辱英烈罪第一人!“辣笔小球”终变“小囚”!
学习法治思想 提升法治素养
侮辱英烈罪第一人!“辣笔小球”终变“小囚”!
【案例呈现】
“全国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犯罪案件”
2021年5月31日,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仇某(新浪微博名“辣笔小球”)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一案并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仇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21年2月,西藏边防部队五位英烈的事迹感动了亿万国人。面对多于自身几十倍外军的越境围攻,他们毫不退缩,尽管流血重伤仍坚持战斗,直到援军赶来驱走外军,最终赢得胜利。中央军委授予祁发宝“卫国戍边英雄团长”荣誉称号,追授陈红军“卫国戍边英雄”荣誉称号,给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追记一等功。而就在全国人民都在向这些戍边英雄致敬的时候,个别网民却故意发表诋毁言论,贬损英烈,令人愤怒!
2月19日,微博管理员发布消息称,账号“@辣笔小球”发布诋毁英烈的时政有害内容,且影响恶劣,现依据法律法规要求予以关闭。该账号使用人持有的另一个账号“@球夜行”也已一同关闭。
2月20日,南京警方发布通报称,网民“辣笔小球”发布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贬损5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警方于2月19日晚将其抓获,目前已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其拘留。此外,警方表示,英雄烈士不容亵渎,公安机关将依法对侮辱英烈行为予以严打。此事传开后,广大网友纷纷为警方点赞。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公布实施的第一天,“南京检察”微信公众号通报,账号“@辣笔小球”所有者仇某被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准逮捕!可以说,仇某被批捕,论法,是罪有应得;论情,是大快人心。
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
无独有偶,继知名大V“辣笔小球”被刑拘后,又有多人因诋毁戍边英雄被拘。远居国外的重庆籍男子王某在新浪微博评论区发表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并对其上网追逃。此前,河北、江苏、北京、四川等地已有多人因发表诋毁戍边英雄言论,被公安机关拘留,广大网友无不拍手称快。英雄不容亵渎,烈士不容诋毁,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于贬损诋毁侮辱英雄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近几年,类似侮辱诽谤英烈事件时有发生。像炒作“董存瑞炸碉堡为虚构”,质疑“火烧邱少云”违背生理学,叫嚣“黄继光堵枪眼不合理”等事件,罔顾事实,混淆是非,恶意解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歪曲历史、数典忘祖、挑战正义良知、扭曲价值判断的做法,影响了一批年轻人,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警觉。对此,新华社发布评论称,诋毁英雄,言论资敌,情理法难容!《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称,“他们是为我牺牲”,岂容亵渎?中纪委针对此事发声,任何抹黑英雄的行为都将付出代价!《北京日报》评论称,严惩键盘宵小,致敬戍边英雄!此次主流媒体密集发声,公安及时抓捕,微博平台进行封杀,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效果,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为类似事件敲响了警钟。
国家层面也一直通过不断立法全力维护为国奋战、流血牺牲的烈士英雄。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将9月30日设立为中国烈士纪念日。烈士纪念日的设立,就是让纪念烈士、褒扬烈士作为一项国家制度确定下来。此后,党和国家领导人都会在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
201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开始施行。半个月后,微博发布了关于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集中清理侵害英雄烈士形象有害信息的公告,并清理关闭了包括“@暴走漫画”“@暴走大事件”“@黄继光砸缸”“@办公室的董存瑞”等十几个严重违规的账号。
2021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设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与“侮辱罪”不同的是,该罪是非亲告罪,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启动刑事追诉程序。而且,该罪还能适用“剥夺政治权利”,这也能间接体现保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特殊意义。
“辣笔小球”事件的最终结果,不仅是对“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的一次有力诠释,更是对乱网势力的当头棒喝。检察机关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开始实施的第一天,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准逮捕仇某,不仅科学回答和解决了修正后的刑法对此种罪行的追溯力,而且巧妙地借助社会影响,对侮辱英烈行为所要付出的法律代价进行了最大化的普法宣传,不失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实践课。
(资料来源:《人民法治》,2022年2月8日)
【案例点评】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英烈的牺牲,成就了人格的伟大。保护英烈权益,关乎一个国家、社会和民族的价值追求与理想道德。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英烈权益的依法保护力度,对保护英烈人格利益、烈属合法权益和烈士纪念设施作了全面的法律制度设计,织密了全方位保护英烈权益的法网,有力惩治了侵害英烈权益的不法行为,依法保护英烈权益的良好社会风尚正在逐步形成。
【教学建议】
此案例可用于第四节第二目“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中“依法行使法律权利”部分内容的教学。教师通过案例,让学生深入认识权力行使目的的正当性,法律赋予公民言论自由权的目的在于保障思想自由,不能将该权利作为打击不同意见、钳制思想自由的手段。“辣笔小球”事件的最终结果,不仅是对“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的一次有力诠释,更是对乱网势力的当头棒喝。大学生应该严格遵法守法,充分学习司法典型案例,接受普法教育,在全社会营造保护英烈及烈属合法权益和烈士纪念设施的浓厚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