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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投资诈骗案立案标准(越南诈骗案最多判几年)

2023/4/7 17: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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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一名男子HA TINH Nguyen Van Binh因建立空壳公司,邀请许多人投入资金开展业务并挪用款项4.55亿越南盾而被判处10年零6个月监禁。

Thach Ha区人民法院于4月23日作出的判决宣布,现年29岁的Binh居住在清化省Nong Cong区,涉嫌欺诈性地挪用财产。


根据起诉书,2020年4月,Binh声称是河内一家大型安全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副部长,该公司与30岁的Duong Ngoc Anh先生有合作关系。Binh随后邀请Ngoc Anh先生到河廷出资7,000万越南盾,以建立一个安全培训分支机构,并租用Nam Dien公社(Thach Ha区)的旧办公室来培训学员。根据协议,当有利润时,他享有40%的股份,其余股份属于Binh。

Ngoc Anh先生接受邀请后,Binh以“河内公司总经理遇到困难,需要经济帮助”的理由,说服Ngoc Anh资助他,向朋友借了数亿越南盾来“帮助老板”。

Binh还提供了有关河内公司需要招聘管理人员的虚假信息,要求河内,Nghe An和Ha Nam以及另外三人支付超过1亿越南盾的费用。当局确定,Binh从几名受害人那里挪用的款项总额为4.55亿越南盾。

2020年11月下旬,Binh被Thach Ha地区警察逮捕。据了解,Binh之前曾拥有2条欺诈侵占财产的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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