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地方债专项债券 详细解释如下
2024/4/14 16:14:47
浏览量:303
专项债,全称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以下是对专项债基本知识的详细解释:
- 发行目的:专项债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与一般债券(普通债券)不同,后者主要是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
- 收益性:专项债的特点之一是收益性。在一定期限内,项目自身收益能够偿还债券本息,实现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
- 公益性:专项债必须是政府主导的,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不能是市场化运作的产业项目。
- 资本性:专项债券的债券资金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能够形成优质资产,而不是用于消费性、经常性支出。
- 偿还方式:对于专项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而不是像一般债券那样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
总的来说,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为特定公益性项目筹集资金的一种重要工具,具有明确的收益性、公益性和资本性特点,其偿还方式也与一般债券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