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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套路骗局案例图片(境外投资是什么意思)

2023/4/30 22: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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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向大家介绍骗局二:境外投资

随着境外投资的逐步盛行,近年,打着境外投资旗号,诱骗群众向指定账户汇入资金而后携款逃匿,便成为了非法集资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

2010年,朱某与卢某向周边群众分享投资一家矿业公司的心得。由于收益颇丰,引起了不少群众的兴趣。

接着朱某及卢某对该公司的发展潜力、投资分红利润以及网址作出详细介绍。

随后,他们更通过召开推介会、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视频、口口相传等形式,公开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大肆鼓吹该公司目前因加大采矿量、提高产值与规模,急切需要吸收投资,并承诺以一次性投资1000美金为起点计算,15个月结束,固定回报率为1.8倍-3倍不等。其后该二人又许诺公司日后将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鼓励投资者购买原始股票等。

为得到投资者信任,朱某还以带领投资者前往泰国、马来西亚实地考察所谓的泰国某矿业公司矿场的方式进行推广宣传,诱使投资者进行投资。

在铺天盖地的宣传攻势下,不少投资者开始心动,大量资金流入了朱某及卢某的指定账号中;沈某等数人在朱某及卢某的鼓吹下,除自己进行投资外,还积极向其他投资者宣传、介绍,帮助吸收投资款。

至2012年6月,该银行账户资金数额高达2700多万元。这些投资者除在吸存初期收到少部分红利返还外,从2011年7月开始逐渐无利返还。


投资者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认为,朱某、卢某、沈某等8人向社会宣传投资某矿业公司能得到高额回报为名,在未经国家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违反国家规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属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朱某等人有期徒刑等刑罚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警惕打着境外投资旗号,以定期高额分红回报为名的投资,要提高辨别虚假宣传的能力,远离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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