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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2020年新规定 详细规定如下

2023/12/8 20: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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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女性来说,生宝宝是一件大事,在生宝宝的这段特殊的时间里,国家给予女性一些优惠政策,国家通过立法,规定了一项对准妈妈们非常有效的生育保险。那么大家对于2020年法定生育保险新政策。

(一)生育保险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报销?

1、符合国家、自治区、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至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80天以上;

3、缴费比率为缴费基数×1%的人员。

(二)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标准

1、参保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三百元,怀孕满四个月以上的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一千元。

2、参保职工难产的可赔付四千元;自然分娩可赔付两千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一百元。

3、参保用人单位的男性职工如配偶无工作单位,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补偿金一千五百元,并支付七天的生育津贴。

4、参保职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因计划生育手术、绝育等医疗费用的待遇标准为:职工实施绝育、复通手术的一次性补贴一千元;女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官内节育器术的一次性补贴一百元。

(三)女职工产假及生育津贴报销

女职工产假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生育和终止妊娠享受产期,女职工生育科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可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晚于的女职工可增加产假十四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享受十五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的,可享受四十二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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