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确诊即赔有几种 包括这几种
2024/3/11 12: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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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在聊天的时候,抱怨重疾险选择难,不只是保险合同不好懂,保险形态也看不大懂。
大多数人的抱怨,不无道理,现在的重疾险产品,设计的越来越复杂化,越来越让人摸不着头脑。
很多时候,不知道该怎么选,因为选择困难症,就把保险放置一边,耽搁了配置;要不稀里糊涂,随便的购买。
其实这两种做法都是不可取的,本篇文章就把重疾险“大卸八块”,让您看的明明白白。
01 疾病种类的拆解
大部分重疾险保障的重疾种类轻轻松松在80种以上,轻疾种类随随便便都在30种以上。
还有些保险公司,在广告宣传时,宣传自己保160多种疾病,把重疾+轻症所有的疾病都加在了一起,来吸引人的眼球,以示显得自家的重疾险保障全面,真的是如此吗?
我们先来看重疾数量,6种、25种、100种,有什么区别?
①6种核心重疾: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
即使没买保险前,这6种疾病大家也应该不陌生,耳熟能详不至于,但是肯定是听说过,对,这6种重疾,是人体最高发,也是重疾险保障最核心的6种疾病。
从往年的理赔历史数据看,这6种核心重疾占了重疾理赔的85%以上,近90%左右。
②25种(6+19)重疾种类:保监会统一规定理赔标准的25种重疾,种类名称不在一一罗列。
像心脏瓣膜置换术、瘫痪都在25种重疾包含范围内,这25种重疾占了重疾理赔的95%左右,有些保险公司数据,更是占了近98%,一般重疾险都包含这25种重疾,也基本没有保险公司敢在这25种重疾上做手脚。
③100种重疾种类:去掉25种标准重疾,剩下的75种,只占了理赔的5%不到,即使是一千种,也是来凑数的。
再来看轻症,轻症是重疾的前期症状,没有达到重疾的理赔标准,有高发重疾就有相对应的高发轻症。
轻症没有明文规定,每家保险公司自己决定疾病种类和理赔条件,这里就要预防部分保险公司做手脚,是不是包含高发轻症。
02 给付条件拆解
给付条件简单的说就是保单受益人可以拿到保险金的条件。
重疾险是以合同约定的重疾发生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保险,赔付的金额(保额)是在签订合约时就提前约定好的。
给付条件分为三种:确诊即赔、实施了约定手术、达到了约定状态。
很多人认为得了重疾就可以获得理赔金,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我们具体来看25种标准重疾。
①确诊即赔:3 种
只有恶性肿瘤、严重Ⅲ度烧伤和多个肢体缺失这3种疾病是确诊即赔
②实施了约定手术:5 种
良性脑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
③达到约定状态:17 种
剩余的17种疾病都是要达到某种状态,达到疾病的严重程度,才可以获得保险金。
其它25种重疾以外的,因为不是统一标准,视合同规定为准,我们不在一一介绍,也都无外乎这三种给付条件。
03 保险责任拆解
各保险公司为了差异化,为了竞争,把重疾险设计的越来越复杂化,没点专业知识,还真的不一定完全明白。
其实所有重疾险,无非是以下几种保险责任的组合形式。
保险责任:重大疾病责任、中症责任、轻症责任、特疾责任、身故责任。
具体来看:
①重大疾病责任:重疾险,顾名思义,是以患重大疾病为主要赔偿责任的保险,也就是说赔偿责任主要是重大疾病责任,其它责任只是附加责任,不断发展演变出来的。
买重疾险主要关注的是重疾责任,而不是其它附加责任,这是买重疾险最需要明确的地方,也是最重要的地方。
②轻症责任:是没有达到重疾赔付条件的症状,比如说高发的原位癌,通常会赔偿保额的30%左右,实用性较大。
③中症责任:比轻症重又比重疾轻的症状,介于两者之间的症状,或者把原来的轻症直接提升为中症,通常会赔偿保额的50%,没有中症,轻症也是可以得到赔偿的,只是赔偿比例相对少一些。
④特疾责任:把重大疾病里面的部分疾病单独拿出来一部分,设为特定疾病,比如男性特疾、女性特疾,通常会赔偿保额的30%;有些重疾险还可以附加儿童特疾、高领特疾,其性质是一样的。
⑤身故责任:通常身故责任和重疾责任共用保额,患重疾赔保额,合同终止;不患重疾,身故赔保额,重疾和身故两者只赔其一。
如果附加身故责任,这也就是所说的储蓄型重疾险,没有身故责任,也就是所说的消费型重疾险。
虽然说是消费型重疾险,也并不意味着,保费真的被消费掉了,如身故,通常会退保单的现金价值,终身消费型重疾险到了保单后期,一般现金价值要比所交的保费要高。
04 赔付次数拆解
重疾险的保险责任实际上重疾责任这一方面,最近几年又演变出了多次赔付。
具体可分为:重疾分组多次赔付、重疾不分组多次赔付、癌症多次赔付等。
①重疾分组多次赔付:就是把保障的所有重疾种类分为不同的几组,每组重疾可以分别赔付一次,同组的重病赔付过一次后既失效,其他组的重疾还继续有效。
又分为癌症单独分组多次赔付、癌症不单独分组多次赔付。
②重疾不分组多次赔付:就是所有的保障重疾种类不分组,所赔付过的重疾失效,其他的重疾还继续有效。
③癌症多次赔付:就是癌症可以多次赔付,也是附加保障责任,在多次赔付上比前两种要实用的多,但是要注意赔付的条件,是不是真的有用,是不是保费明显贵出好多。
说了上面的重疾责任多次赔付,还有轻症、中症多次赔付,有的轻症赔付一次比一次增加赔付比例,有的轻症赔付一次后,重疾增加赔付比例等。
其实,多次赔付,只是锦上添花的作用,不可作为选择重疾险的重要依据,如果保费增加不多,而且赔付条件比较宽松,预算充足的情况下,又比较看重多次赔付,选择也未尝不可。
05 保障期限拆解
上面我们提到了储蓄型重疾险和消费型重疾险。
对于储蓄型重疾险一般情况,发生重疾赔保额,不发生重疾赔身故,更适合保障至终身,但是保费较贵。
而消费型重疾险,保障就比较灵活了,可以保20年、30年,可以保至60岁、70岁、80岁,或者是保障至终身。
这种定期消费型重疾险只保障期限内发生的保险事故,如果在保障期限内,不发生保险事故,保费就消费掉了,也是为什么定期消费型重疾险便宜的根本所在。
如果选择定期重疾险,虽然价格便宜,但是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就是年龄越大重疾发生的概率越大,就会导致保障的缺失。
如果选择终身重疾险,价格较贵,预算有限,就会导致保额的减少,毕竟买保险就是买保额,充足的保额才能转移风险带来的危害。
对于选择定期,还是选择终身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要看自己的实际情况,还有经济情况,综合分析进行选择。
很多人一直在说,保险是不断配置的过程,预算有限可以先选择定期,把重要时期的保额做足,保障最关键时期的保障,后期预算充足,在进行加保,保障至终身。
但是这里有一定弊端就是,如果在没有保障终身前,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就有可能无法通过健康告知,而无法投保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建议在前期投保时,可以定期搭配终身进行购买,适当的降低一点前期的保额,来增加一部分终身的保障,在此期间,可以先购买一年期的重疾险进行补充,一旦预算增加,尽快进行加保。
06 缴费期限拆解
重疾险的缴费期限,还是比较灵活的,有泵交、5年、10年、20年、30年,有的可以交至60岁、70岁。
在缴费压力、投资收益、通货膨胀和保费豁免方面都是建议选择最长缴费期限。
一方面每年可以节省更多的保费,来配置其他和家人的保险,另一方面保费豁免的机会更大,可以发挥保险的最大杠杆作用。
如果说工作不稳定,或者是经商人士,建议相对的减少点缴费期限,来避免以后工作变故而无法缴费风险。
结语
搞清楚自己买重疾险的目的,主要是想保障什么责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算好自己的风险保额,然后对号入座,再货比三家,优选出更适合自己的重疾险。
对于重疾险的选择和购买,多加学习和了解,并不是想象的这么难,怕的是不作为、想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