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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车位被邻居霸停数月直接焊死(女车主霸占停车位)

2023/5/26 14: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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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湖南长沙市的某个小区发生了一起引人注目的停车争议事件。一位刘女士自购了一块停车位,但是被邻居唐某霸占并停放车辆已有数月之久。尽管刘女士多次尝试通过沟通解决问题,可是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这令刘女士非常恼火。最终,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刘女士采取了“焊死”自己车位的方法,以表达她的不满和强烈要求。


据刘女士回忆,她购买停车位时已经缴纳了相关费用,并且获得了物业方面的认可。她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与唐某进行交流,希望能够取回她的停车位。


然而,唐某总是以种种理由推脱或者敷衍此事,并且多次表示不在家。对此,刘女士感到很无奈,也十分恼火。她认为,自己是合法的停车位车位持有人,而唐某的行为却违反了她的合法权益。刘女士多次尝试通过沟通解决问题,但对方始终不肯配合,这令她非常气愤。

最终,刘女士决定采取行动。她用地桩将自己的车位“焊死”,以表达她的不满和强烈要求。这个做法引起了不小的关注,一些网友表示可以理解刘女士的行为。刘女士表示,这只是她最后的一种妥协方案,希望能够引起对方的重视,并且通过道歉来解决问题。

对此,头条号认证作者“蚂蚁说法”@蚂蚁说法从法律角度进行解读。

首先,《民法典》第240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刘女士作为车位的所有权人,对车位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唐某占用了刘女士的车位,侵犯了刘女士的物权。

《民法典》第236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因此,刘女士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排除妨害,但问题是,起诉太麻烦了,费时费力,维权成本太高。

其次,《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

笔者认为,刘女士让保安对唐某的车上锁,是在采取自力救济措施。如果不对车上锁,唐某回来后直接将车开走,刘女士不是傻眼了吗?到时候刘女士去哪里找唐某呢?

至于刘女士车位周边焊上了铁栏杆,究竟是对自家车位的使用,还是自力救济措施的延续,网友有不同意见,对此,您怎么看?

最后,据了解,刘女士早在一年多前,就已买下该车位,只不过不经常住这边,所以唐某最近两三个月才能停该车位,谁曾想到,唐某停久了,竟然鸠占鹊巢,不愿意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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