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投资的钱归个人吗(投资人投资的钱要还吗)
2023/6/12 2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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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知识星球中,有客户提了一个问题,说,我的企业经营了三年,一个投资人看好我的项目前景,要投资 1000 万给我,占我 20% 的股权,我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我们平时的工作中,这个问题经常会被问起,现在一并总结回答如下:
发起人在与投资人合作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非常多,我从三个最核心的问题说起:
1000万归谁所有
这个问题很重要,但常常被我们所忽略,先考虑一下,投资人投资的1000万是归你个人所有还是归公司所有?
很多人会说这个钱肯定归个人所有啊!这也就是为何一看到有其他公司融资成功的项目时,很多人就在算创始人赚了多少钱的问题。
作为企业的创始人,你肯定会想:我前期投资花了不少钱,现在投资人投的钱我正好去还账,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想法。
我们来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投资人,你会不会把投资的 1000 万让原股东去还账,转换了身份之后,答案应该会有所不同了吧?
作为投资人,内心其实是想让企业或者项目正常的运转,能将这些钱投入到项目当中去。
那你可能会问,难道说投资人投的钱就没办法归个人所有吗?办法肯定是有的,但需要和投资人进行沟通,投资是属于“股权转让”还是“增资扩股”,然后再决定钱的用途。虽然都是四个字,但两者的区别很大。
1、 股权转让款
举例:假设原公司有 AB 两个股东,A 占 70% 的股份,B 占 30% 的股份,现在投资人为 C,原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现在如果 C 用股权转让的方式占公司 20% 的股份,则操作方式如下:
A转让给 C14%(70%×20%) 的股权,即 700 万的股权转让款归 A 所有,A 应缴纳其个人转让过程中的个人所得税。
B 转让给 C6%(30%×20%) 股权,300 万的股权转让款归 B,B 应缴纳其个人转让过程中的个人所得税。
最终,公司在工商局登记的股份是,A 名下 56%(70%-14%) 的股份,B 名下 24%(30%-6%) 的股份,C 名下 20% 的股份。
2、增资扩股
举例:假设原公司有 AB 两个股东,A 占 70% 的股份,B 占 30% 的股份,现在投资人为 C,原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现在如果 C 用增资扩股的方式占公司 20% 的股份,结果就与股权转让有很大的差异:
首先:该增资扩股的款项归公司所有,不属于 A、B 任何一个股东,这是最大的差别;
其次:AB的股份被同比例稀释,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000 万变更为 1250 万,工商局登记的股份比例是 A 名下 700 万,占公司 56% 的股份,B 名下 300 万,占公司 24% 的股份,C 名下 250 万,占公司 20% 的股份。
C 出资 1000 万中的剩余 750 万,进入公司的资本公积账户。
投资人是否参与管理
我问投资人是否参与管理,发起人说,我不想让他参与管理,能不能实现?我说这当然可以实现,你们要在合同中提前进行约定,即投资人不参与管理,同时还要进行法律层面的布局。
具体做法如下:
1、在投资人进行投资时,发起人要讲明投资人参与投资,参与分红,但不参与管理。同时投资人所关心的投资的利益如何保证,发起人要给投资人进行解释,这样投资人才能放心。
2、发起人和投资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投资人将企业中的一些重大事项委托发起人行使。
比如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公司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增加或者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的章程、聘任公司的经理及其报酬,聘任公司的财务人员及其报酬等,发起人认为应该归属自己行使的权力,才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
3、为避免公司在后期执行事务的过程中,投资人尽管原来约定不参与管理,但实际又插手公司的管理。
如在经营过程中,要引进新的股东,原投资人却不予配合,在工商局进行变更时不去办理变更手续,则可采取将投资人的股份注册在持股平台之中,以避免后期执行事务时被动。
不过这个沟通挺难做到的,当然也可以在原协议中约定投资人不去办理变更手续时的违约责任。
以上,都属于发起人单方的想法,在双方前期谈判的过程中,要进行坦诚的沟通,以取得投资人的理解,毕竟在合同之中不可能约定完所有的事项。
投资人是否要求投资回报
这个问题也要和投资人进行坦诚沟通,投资人预估的项目前景不错,和项目的前景最终如何,不一定一致。如果项目的盈利一直不好,投资人是否要撤资,万一项目失败,投资人是否要让项目的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这个要提前约定清楚。
1、区分战略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
任何投资人都会对收益有所期待,我们对项目投资人要做以区分,一种是战略投资人,一种是财务投资人,两者有共同的需求,比如对企业对未来利润的追求,但又有所区别:
战略投资人,看重企业长远利益,主要是从企业未来上市考虑,看中企业股权的增值回报,谋求其持有的股权在资本市场的回报。
一般战略投资人投资的时间较长,对短期的利益回报不是太为看重。比如孙正义对阿里巴巴的投资,高瓴资本的张磊对京东的投资。
财务投资人,看重的企业的当期利润回报率,比如投资人投资 1000 万,在投资的前三个会计年度的回报是多少?发起人能否如实做出预算,这个预算投资人能否接受?
投资回报在投资时进行如实的沟通,否则会出现投资人期望的投资回报率较高,但实际的回报又太低,最终导致双方产生分歧。
2、万一项目亏损,经营不下去如何处理
我说万一项目亏损,经营不下去如何处理?
客户说,亏了就亏吧!
我说投资人是否能接受,是否要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以免将来发生亏损。投资人称项目的发起人虚假承诺,然后到项目发起人家中堵门的情况,这是双方不愿意看到的。
如果双方事先做以约定,对双方均是保护,毕竟任何项目不一定都能成功,我们不能为了拿投资人的投资,在投资人投资时做一些夸大的、不负责任的承诺,最终可能导致发起人陷入被动。
实事求是的、坦诚的、理性的沟通是更为重要的。
当然,在与投资人的沟通过程中,还有非常多的事项要去关注。比如品牌的归属,是归个人所有还是归公司所有?
如果品牌归公司所有,在公司经营不下去进行清算时,如何处理?
如果在经营过程中,仍需要资金如何处理?
要引进新的投资人,原投资人的股份是不是接受稀释,等等问题,都需要考虑。
通过今天的案例分享,不知道你收获了哪些?对于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这两个概念是否清晰呢?
不管如何,希望未来有一天当你再看到有新闻报道说某公司融资多少钱的时候,能静下来冷静思考一下,融的钱是股权转让款呢?还是增资扩股的钱呢?不要再傻傻的认为创始人一夜暴富的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