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可以投资基金份额吗(私募基金可以投股权吗)
2023/7/2 7: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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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私募基金概况
2. 私募基金监管体系
3. 私募基金开展的具体法律法规要求
4. 私募基金组织形式
5. 私募基金架构模式
6. 国内私募基金主要类型
私募基金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在我国,私募基金行业从20世纪80年代萌芽并发展,2014年正式以法律主体身份纳入监管视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发布中基协发[2014]1号文《《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基协成为中国私募基金行业的自律组织。2014年6月,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下称“私募暂行办法”),根据《私募暂行办法》中对私募基金的定义和对其投资范围的规定,私募基金包括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及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PE)、创业投资(VC)或其他投资活动的实体。根据私募基金主要投资标的的不同,目前私募基金的类型主要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证券类FOF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其他私募投资基金,其他私募投资类FOF基金以及私募资产配置型基金九种类型。基于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发起设立/受托管理的私募基金类型将私募基金管理人划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设立并以证券投资为主营业务)、私募股权及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以早中期创业企业为主要投资对象)、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投资投资除证券及其衍生品和股权以外的其他领域,以及红酒艺术品等商品基金、其他类基金)以及资产配置类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底层标的为各类资产的私募基金,被允许变相突破专业化经营要求,开展跨资产类别配置的投资业务,底层标的可以是证券、股权、其他类资产)四大类。
根据汉坤律师事务所2020年3月出具的《中国私募基金监管与实务蓝皮书》(第四版)中统计,截至2019年底,中基协存续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4471家,其中,私募股权及创投资投资基金管理人14882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8857家,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727家,私募资产配置类管理人5家,存续备案私募基金81739支,其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8490支,创业投资基金7978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1399支,其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867支,私募资产配置类基金5支。
(一)监管及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二)私募基金运营系统1、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
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AMBERS系统),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系统,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全流程均可依据该系统实现在线办理。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可以通过该平台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后续信息更新、申请加入协会会员等事宜。
网址为
https://ambers.amac.org.cn
2、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线编制并备份私募基金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系统,投资者也可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开立账号登录查询所购买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报告。
网址为
https://pfid.amac.org.cn/pof/login.jsp
3、从业人员管理平台
对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资格取得、从业经历、诚信记录、投资业绩、后续培训等信息实现全口径管理。
网址为
https://human.amac.org.cn/web/login.html
4、远程培训系统
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远程培训课程体系平台,紧跟行业发展,提供个性化、多元化的培训服务,满足行业机构及基金从业人员的培训序曲,为维持基金从业资格,从业人员每年需要在该平台完成不少于15个学时的课程学习。
网址为
https://peixun.amac.org.cn/
5、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CRS系统)
私募管理人每年5月31日前应完成当年申报,私募管理人应在尽调之后,发现如有非居民金融账户,则进行非零申报;如果没有非居民金融账户则进行零申报。
网址为
https://aeoi.chinatax.gov.cn/
(三)合规事项报送节点及要求
数据来源:积募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规定
序 内容
一
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
上述规定参见中基协《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基协发[2014]1号)
二
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予登记的情形包括违规募集、虚假陈述、兼营冲突业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高管人员存在重大失信等。
上述规定参见中基协《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四)》(2017年11月6日)
三
1、各证券公司明确各类子公司的经营边界,一类业务原则上只能设立一个子公司经营,相关子公司应当专业运营,不得兼营。各证券公司及其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子公司,应当根据上述规范的要求进行整改,每家证券公司设立的私募子公司原则上不超过一家;
2、经证监会机构部函[2017]1791号文放松,在法规无障碍、风险可控制、业务有需求、有助于服务实体经济的前提下,证券公司可以设立两家或两家以上私募子公司。
上述规定参见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中证协发[2016]253号);证监会《关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子公司规范整改有关工作意见的函》(证监会机构部函[2017]1791号)
四
保险公司设立保险私募基金,可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下属机构担任发起人,由其自身或其指定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其他下属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设立的私募基金包括成长基金、并购基金、新兴战略产业基金、夹层基金、不动产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以及上述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母基金。
上述规定参见保监会《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5]89号文);银保监会《关于股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资金部函[2019]1号);中基协《保险私募基金注册规则(试行)》(中基协发[2019]28号)
五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业务涵盖资金端和资产端两个方面,资产端的业务开展以债转股业务为核心,融资端则包含了表内和表外两种不同的方式。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可以设立附属机构,由其依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申请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依法依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实施债转股。
上述规定参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六
上市公司因不能担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所以无法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私募基金,但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与第三方私募基金管理人合作,执行设立控股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剥离内部投资团队的方式设立基金,并由这些主体作为基金的发起方,担任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
上述规定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