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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投资诈骗案件名单查询(南昌县诈骗案例)

2023/7/10 14: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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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3人非法集资获刑 38名受害人被骗1900余万元


南昌晚报·爱南昌客户端记者 魏泰然 周西月 天上不会掉馅饼,盲目的贪图高额回报,很可能让自己血本无归。近日,由南昌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某、李某某、楚某某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进行宣判,被告人谢某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被告人李某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被告人楚某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据调查,2016年1月,谢某某以南昌某太阳能广电有限公司名义,与上海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某、业务员楚某某三方签订融资协议,以南昌某太阳能广电有限公司将于2017年3月在新三板挂牌为由增资扩股,并采取网络、路演推广等公开宣传的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获取投资金额1900.4万元。

事后,谢某某、李某某、楚某某并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南昌某太阳能广电有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而是按照事先约定,将集资款的60%分给了李某某和楚某某,剩下40%的集资款谢某某用于偿还欠款。募集来的资金全都进入三人的腰包,投资入股合同到期后, 38名受害人的投资全部损失殆尽。

对此,高新检察院还发布了防范非法集资额提醒。“不法分子常用的方式是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和利用亲情诱骗。”据检察官介绍,不法分子会编造“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对此,检察官提醒市民面对非法集资行为时,要提高自身的辨知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合理规划自身财产,树立正确的理财投资观念,避免盲目追求钱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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