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信用卡恶意透支新规 2019信用卡恶意透支立案标准是什么
2023/9/22 17: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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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13万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指诈骗5万元以上者。这里的数额巨大,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具体分析如下:
1、无能力还款或者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法院一般都是做出调解,欠款人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1)如果自身确实是没有还款能力的话,且经法院审查后也没有发现任何财产可以执行(如欠款人名下的固定资产车、房),法院一般都是做出调解;
(2)欠款人应当主动联系银行协商,说明自己实际收入和经济情况;
2、有能力还款或者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执行财产,也不会做出刑事处罚;
(1)如果欠款人能力还款或者有一定的名下财产可以进行拍卖,那么法院出具判决书后会追查欠款人个人名下现有的收入来源以及相关的资产;
(2)如核实有可执行的资产,银行可以拒绝协商停息挂账的。如欠款人不及时按照法院的判决书还款,银行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欠款人强制执行,比如查封银行卡、微信支付账号,扣押房、车等资产,拍卖用于偿还银行的账单;
(3)如欠款人存在刻意转移财产,或以低价转卖资产的情况,可能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届时欠款人很多的日常消费行为将被限制,比如不能乘坐高铁飞机出行等;
3、存在恶意透支行为的情况涉及信用卡诈骗罪,将受到刑事处罚:
(1)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视为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2)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是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3)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4)恶意透支十三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利用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行为人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案发后至人民检察院起诉前已归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关注法鸷咨询公众号,底部留言或者私信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