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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和医保报销冲突吗 可以同时使用吗

2024/1/31 9: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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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某些历史原因,有些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往往是作为附加险投保的,无法单独投保。

这就是俗称的“套餐式保险”。


这样投保的好处是,可以实现一张保单保障多种责任,投保人管理自己的保单更简单。

但是,这样设计保单的缺陷是非常明显的,

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可能让投保人获赔的保险金大打折扣。

为什么会这样呢?

首先,咱们必须要知道三条保险条款中约定的规则:

P1当附加重疾险赔偿后,主险保额等额减少(如果没有附加重疾险,此项可忽略);

P2当主险保额减少至0时,主险终止;

P3当主险终止,附加险也随之终止。

大家可以先把这三条规则记下来,如果不理解也没关系,看下面这个例子就清楚了。

老王为自己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一份保险,保险责任包括:

1.主险为终身寿险,保额为30万;2.附加重疾险,保额为30万;3.附加意外险,保额为50万;4.附加百万医疗险,医疗费用报销上限400万/年(年免赔额1万);5.附加小额医疗险,医疗费用报销限额为1万/年(无免赔额)。

老王的这份保险是很有代表性的,同时缺陷也是很明显的。

缺陷在哪里?


如果老王被确诊为重疾,那么保险公司将赔偿30万重疾保险金。

按照前文所述的规则P1,老王的这份保险的主险保额等额减少,也就是减少30万,那么主险的保额就变为0了;

按照规则P2,主险终止;

按照规则P3,附加险因为主险终止而随之终止,也就是附加的小额医疗险和百万医疗险都终止了,无法获得赔付。

因此,老王只能获得30万重疾保险金,而无法获得附加的医疗保险的赔付。尤其在失去了百万医疗险上限400万报销限额的情况下,区区30万重疾险赔款,实在有点杯水车薪。

大家看出来老王这份保险的缺陷在哪里了吧。

当发生重疾时,老王的这份保险附加的医疗险/意外险无法获得赔偿,可谓毫无价值。

事实上,如果把医疗险作为附加险,除了会面临上述老王的尴尬,还会有如下隐患:

“可能因为主险缴费期满,导致附加险无法缴费,从而失效。”

可别低估了这条隐患的杀伤力。


通常主险的缴费期为20年或者30年,当主险缴费期满后,咱们差不多也到了五六十岁了。这时候,不论是否符合医疗险的续保条件,都会因为主险缴费期满,而无法续保附加的医疗险。

有人可能会想,到时候可以选择重新投保其它的医疗险嘛。

那你可能太天真了。

对于五六十岁的人来说,身体条件大不如前,可能因为年龄、身体等方面的因素,你根本买不到其它的商业医疗险。只能靠着社会医保的那点基本保障,如履薄冰。

那么,面对这些缺陷和隐患,有没有什么解决办法呢?

放心,当然有。

如果,你投保的是类似老王这样“主险+附加重疾险+附加医疗险”的模式,

那么切记,主险的保额一定要高于附加重疾险保额,哪怕只高1万,也能够避免因为重疾险赔偿导致保单终止的局面。

当然,更加建议的投保方式,是单独投保医疗险,这样就可以完美避开上述的保险缺陷和隐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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